本來今天早上都沒有什麼要記下的,但我剛剛看到了一些令我驚訝的小事。要更新網誌,就會去到blogger的首頁,話說星期六那天老闆走到樓上的辦公室,強行清理我桌上的東西(可是所有紙是他給我的!儀器都不是我放的),今天回來我的桌子像多了一倍的空間,真感謝! 然後忙了兩個小時後,我坐下來看看自己的網誌,發現到老闆把自己的電郵地址儲存到我電腦裏我要入這個網誌的首頁,那那那....這個避風堂不就是被發現了? 我的偷懶證據全部都被看到? 雖然知道他是不懂看中文的,但如果他在網上翻譯了一篇篇的文字有幾難呢,那我咪好鬼樣衰? 我應該怎麼辦呀? 另一方面,我很喜歡這個網誌的名稱喎!我不想改喎!我那一兩個的讀者又要為我轉網址去看,會很麻煩喎(自大狂網的我在膨脹中...)? 如果不再打有點點趣味的網誌,我的打工生涯很難過喎? 好好好~夠了!!現在我會開始麻醉自己,他是什麼都看不到的,就算他看到,這都是我私人的事、私人的舒發地,他有權地因為小小文字把我這個(大好天才!哈哈哈~~)炒掉,但他無權管我打些什麼。我現在只是為了我生活記下小小的苦頭、點點的溫馨東西、種種的快樂事,那絕對不是罪過。罪只是我偷懶地在上班時間打網誌姐...
請深呼吸!呼....沒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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