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打工仔,真的要公私分明。
今次來分享一些重要守則:
1. 在上班時候,必定要做私人事,才叫化算。(如過份的我,在上班時間看台劇)
2. 食午飯時間,不要談公事。 (自己的私人時間,不可被奪去)
3. 未過午飯時間,有的公事等待午飯完再談。 (明係駁炒、串咀格)
4. 漸漸做得更應分,以前我不敢公然看台劇,現在就誰怕誰呢? (當然首先是做完手頭上的工作)
5. 收了雙糧後,要比較有禮拜。(因為良心過意不去)
6. 立場堅定一點。老闆叫你帶工作回家做,如不願:請立即黑面盡能力拒絕,因為後患無窮。
以上的所有,是我這個社會大懶蟲的內心想法,請不要貿然發放出去。
此後我發覺我找不到工作是因為這些大道理,我會搵你出來斬死你的。
暫時談著這些先,容後再補。
i want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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