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一次到百德新街,很多名店,在這裏走一走會好多東西想買回家,驅使我有一種要努力賺錢的感覺。走到adidas,那裏像一間小型藝術館多於店舖。之前常看雜誌介紹的T-shirt店,款式不錯。本來看見一件喜歡的,最後因為它是粉紅色,我不太好這味。所以被友人擁有了,而我只好選另外一件,為何只有粉紅色呢? 吼!!! 期後再走到時代廣場,以我印象所及,我又好像第一次來,而都是那句,與這裏格格不入。
遊一遊己是晚餐時段,再回到灣仔吃Cafe Zambra。聽過好多介紹說很好吃,花了四十分鐘才找到這個地方,環境是不錯、食物沒有想像中那麼好,我最喜歡的是那裏的侍應姐姐,因為她的中英語都說得很好聽(原全失去了要去那家餐廳的目的)。用餐後,友人拿一張一千元出來付款,侍應不肯收。我沒有現金在身,結果是日全程都可以靠我信用咭付款(一千元那麼難打散嗎?)。 我還未知我幾時可以收番條數!!
我的目的是到海邊,但我發現,灣仔看海唔太妥當。又走得遠、又不太美、又離地鐵站很遠,而且還迷路,真的不利我。下一站要找一個較為方便的地方,我走得很累。 又談了幾段回憶,但境不美,說得不多就要離去了。
足足四十五分鐘(我可以由元朗到中環了)才由灣仔回到中環,痴線的。十一時五十五分鐘聽到尾班車將會在十二時零二分由南昌開出,我人還在香港站喎? 怎麼用七分鐘到南昌站?頂丫! 車到達南昌已是十二時零一分,要落月台再上月台,喪跑一大輪,原來還有幾班車。頂.頂.頂. . . . .以後唔去灣仔囉! 虛驚一場,又身水身汗,再吃完一個炒冰,又再去買宵夜。這位友人,肚容量是極大的,絕不可忽視。
回到家中,娘親發火因為我沒聽電話,我只好沉默一下囉,不能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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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流料瑜伽兩小時,全身的肌肉在尖叫中,乃哂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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