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8 April 2010

遇見「她」

或許我的記述手法太直接,友人們現在好怕自己做的事或說的話被我放在這裏,令他們的人格有損,不論男女友人們都經常叫我不要開名或禁止我記下他們所說或所做的。可是你知道我不會向惡勢力低頭的,我必定會記下。但我可以把受害人的名稱保密的,我仁至義盡啦! (岩唔岩先?)

今次,真的每段都精彩萬分。
話說呢,友人X與友人Y去大吃大喝一番,從來很少找我出席的他們呢! 竟然今天打電話給我,要知道我正在享受我的假期與我的親愛的表哥和哎吔表嫂聯誼中(雀局大戰),剛剛吃完一個熱哄哄地美味大餐,正想繼續聯誼的時候,竟收到他們的電話。明顯地我是好享受家中的溫暖,但....奈何我不能見死不救丫! 他們打來不是叫我一起去吃飯。他們說要人接濟,我都是第一次遇到呢類事件。我不爆名,他們應該要還神,還錢就更是必然的事實(其實好怕他們走我數囉!)。趕到現場,還要聽到一大堆單單打打的說話,我不斷說"點解我會識到你地架? 點解呀?" 哈哈哈....我有一下差點氣得放下錢走人,要人幫還不忘口賤,真的過份。一句到尾,必定要他們還錢!!!

接著,又是要記回一單爆料。
早前馮少爺、辰先生與我去談天的時候,說回上次談論的「她」。他們真的真的好好想見識一下「她」身材是否那麼爆(真的好賤格)。正當我們在街上走的時候,他們在前面走,我在後。我我我我遇見了「她」,立即把「她」斷停。叫馮少爺、辰先生跟「她」聚一聚舊。嘩....當時那刻,我好想爆笑出來。但我要忍著,實在太奇怪了,要收歛一下。好認真的跟「她」說了兩句無聊話。而馮少爺呢,盡顯色迷迷的眼、不規矩的手去搭人家膊頭與用溝囡格的言語去跟「她」談天。我真的好佩服他可以那麼(扮)斯文、認真與正經地跟「她」繼續說話(他幾分鐘前還在說想try her "best"的?好變態呀!!)。而我與辰先生真的忍不住,要離他們遠一點,不宜阻掟。其實我們當時真的好想怒笑一番,而且大叫"有無咁橋呀!!?"。最勁秋的是,最後半推半就的叫馮少爺單獨地送「她」去搭巴士,送完後還跟我們說一個賽後檢討。我們不停問他有沒有試先(好口賤),他說「照我睇黎,係無料到既?係咪遮得太多呢?」。我只是覺得,他真的好想試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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