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7 May 2010

在乎.才能記著


身邊的友人經常都問我為何我會常常記得一些小事,或別人所說的話。是的,我常說,對於我在意的事或有感覺的事,我會好記得!!!正如近來常與辰先生談論以往的事,原來他一點都不會記得的。我最初是不會明白,為何好像一點記憶都沒有呢? 你腦袋真的不記事嗎? 有些有點爆架喎,都記不起?


後來,再與友人談一談。他的一個肯定的答案又給我一個啟示,而又令我得出一個結論,要是人會記著的事,那事必定能夠影響到你思緒的。你的心和腦會把這大大小小你在乎的事件收好在記憶寶庫裏,雖然過一陣子後你會記不起,但你終有一天可以回憶起。

但相反,如果那些事跟本是你不在乎的,你絕對不會記起,也不會有機會回意起,更會覺得那事情跟本沒有發生過。硬是要記著,都沒有用。正如你考試前怒背筆記一樣,第二朝早嘔完一份卷的答案後,你將會失去所有記憶。

要人記著那些小事,只在於那件事對於自己是在乎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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