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理論課的老師,教的東西真的會令人反思,我想記錄下來。
這次,他說的是一種叫"自我中心"的話題。
一位德國的思想家,叫尼釆(據說他的思想哲學,深深影響了希特拉的思想,從而引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而他創立了一種新派思想,是為自己出發,打破了以前的傳統思想。
有以下幾點...值得細想一下。
1, 人生既價值是由自己建立的,不是由別人告知。
2, 快樂就是有更大的力量。(個人覺得:力量某情度上與金錢相等)
3, 為他人設想,是沒有用,我們根本不知道對方是否因為你做的事而快樂,又或許不是真的接受你為他的設想。
(你覺得他/她會快樂,但你又不是她/他,又怎知道他們是否真的快樂?甚至說,我們根本沒有辦法知道他人所想。那做事時,實在不用也不可能為他人的感覺或感受而出發)
4, 為他人設想,不一定快樂,所以最終只可以為自己所想,由自己出發。
以上的思想或論句,與許多人原有的思想對行。(以上種種的論點,常被人解釋為自私的行為!)但....
.媽媽常常為著女兒擔心、為兒子煩惱,為他們計劃將來。那真的有用嗎?!那真的是他們所需?!
.伴侶做許許多多的事,為博取對方一笑。但對方真的為這而快樂?!
.朋友有事,日日夜夜的相伴傾談,是否真的令受者減低傷痛(我們安慰時不一定清楚對方所想喎!)。這是有用嗎?傷痛會因一兩句說話而減退?
這小小的一節課,很有意思。
為著自己出發去做事,據自己所思而行,絕對不是壞事,只在付你能否取得平衡。
我所得到的小小想法是,做每件事時,可為對方想一想,但不用太多,也不用太深入。對方未必接受或感受到,反而做得太多會令人喘不過氣來,給自己一點空間,也為自己想一想,令自己有一個自我的位置,那可能才是最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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