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喜歡戀愛的感覺,還是喜歡那個人?這完全是兩回事來的。
我有時,還是會有種不安的感覺。難以言喻的不安感。
像採到長白山頂的靈藥,珍貴之餘,又擔心轉眼間被人奪去。
或者,像我這樣的凡人,何德何能覓到瑰寶?
只怕在措手不及間,失掉了閃亮的星星。
我願意為了那顆星,微亮而淡黃的小星,放棄整個宇宙。
因為那星星,有雙帶笑的眼睛。
當你認為那人傻得可愛時,你大概已很喜歡他。
何時才到鍾情的程度?是你願意傾出至誠來的時候吧。歌詞這樣寫的。
那麼愛呢?我也不知道。
讓我來告訴你,喜歡戀愛感覺的人,只愛那種感覺。誰來誰走也沒所謂,他/她所著緊的,只是能否在感覺裡重生。
所以,愛上那些喜歡戀愛感覺的人,是件萬劫不復的事。
有些人,不會單單宣稱如何緊張你愛護你,只會默默地做好本份,像一隻獨自耕耘的老牛,誠懇而不動聲色。假若他遇到一個也在田裡幹活的女子,能明白他且同樣愛惜他的話,誠然是美事。不過,現在大多數的女子,都愛在城市工作。
愛愛就不愛了,究竟是什麼地方出了錯?
於我而言,是因為彼此的步伐不再一致。你速我緩,你慢我快,或者到了分差路,各抱著自身的理想或祈願,不想讓步。
步。伐。一。致。
並不簡單。
我偷偷地想,假如散步時的步速一致,能否預言將來也會是對互相體貼的伴侶?
from: zz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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